使用條款
- 目的
在株式会社DMCaizu(以下簡稱「本公司」)營運的猪苗代滑雪場(以下簡稱「滑雪場」)進行滑雪、單板滑雪以及其他雪上運動和活動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只有同意條款和條件的人才能使用我們的滑雪場。本條款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的規定,相關法令未盡事宜,依《雪上運動安全標準》(國家滑雪安全措施委員會)執行,符合社會常識。 - 行為規則
- 禁止對其他滑雪場使用者造成危險的行為
滑雪場使用者不得從事危害其他滑雪場使用者身體或財產的行為。 - 滑雪時的一般注意事項:
滑雪時始終向前看,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地形、天氣、雪質、擁擠程度等控制滑雪速度,並始終滑雪,以避開人和物體。 - 體諒前面的人
如果您前面有其他滑雪場使用者,請注意他們並選擇路線和速度,以避免危險。 - 透過
當經過其他滑雪場使用者時,請在他們之間留出足夠的空間,這樣無論他們做什麼都不會發生危險。 - 檢查周圍環境
在滑雪場滑雪或在滑雪場周圍移動(例如穿越滑雪道)時,請務必向前、向後、向左、向右看,以避免危險。 - 安裝止流
裝置 當使用滑雪設備時,如果滑出斜坡可能會危及其他滑雪場使用者的安全,請安裝止流裝置(牽引繩)。 - 尊重標誌、警告和指示
請注意滑雪場內的標誌、通知和廣播等警告,並聽從滑雪場巡邏人員和滑雪場工作人員的指揮。 - 互助合作義務/身分證明
如果您遇到事故,無論您是當事人還是目擊者,都必須在緊急行動和報告中提供必要的配合,並表明自己的身分。 - 行李管理
行李不得留在設施內的走廊或共享空間內無人看管,包括滑雪度假村的餐廳。請使用衣帽間或儲物櫃等付費寄放服務。 - 餐廳的使用
禁止攜帶食物和飲料進入餐廳。如果您有過敏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況,請獲得我們滑雪場的許可。另外,請勿長時間使用餐廳的座位。 - 使用停車場
請依照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示停車。如果您不遵循指示,您將被要求離開。 - 使用接駁巴士
在各班車站等候和乘坐時,請注意不要打擾其他滑雪場使用者、公眾和附近居民。 - 使用電梯和其他索道
學齡前兒童不得單獨搭乘電梯和其他索道。請務必與父母或監護人一起搭乘。
- 禁止對其他滑雪場使用者造成危險的行為
- 避免危險的義務
滑雪場使用者應充分了解以下雪上運動特有的危險,遵守本使用條款中規定的行為規則,並採取自己的預防措施,以避免發生事故。
滑雪場使用者有責任自行管理滑雪,對其他滑雪者負責,有預見和避免危險的義務。- 降雪、暴風雪、下雨、濃霧、雷擊等天氣造成的危險。
- 懸崖、斜坡、凹凸不平、土溝、溪流等地形造成的危險。
- 雪質和雪面狀況造成的危險,如冰燒傷、新雪、裂縫、雪崩等。
- 來自岩石、直立樹木、樹樁、灌木叢、裸露地面等自然障礙物的危險。
- 電梯設施、建築物、雪地車輛等人造障礙物造成的危險。
- 超速危險
- 與其他滑雪者發生碰撞的風險
- 自身墜落的風險
- 因疲勞、飲酒、服藥、身體狀況不佳等造成的風險
- 使用不適當設備的危險
- 其他類似的危險
- 禁止事項
使用本滑雪場時,禁止攜帶下列物品。- 滑雪偏離路線。
- 進入封閉斜坡或限制區域。
- 使用可能威脅其他滑雪場使用者安全或我們滑雪場禁止的滑雪裝備。
- 學齡前兒童未經滑雪場許可,單獨使用滑雪場的雪道和設施。
- 做任何妨礙電梯運作的事情。
- 接近雪地車輛,例如壓雪機。
- 在滑雪場設施內、停車場內製造噪音等對滑雪場及其他滑雪場使用者造成滋擾的行為。
- 損壞滑雪場內的顯示器、告示牌、標誌和其他設施。
- 將行李等物品留在滑雪場設施內的走道或公共空間等指定區域以外的區域的行為。
- 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地方亂丟空罐頭、煙頭等的行為。
- 將動物或易燃物等危險物品帶入我們的滑雪勝地設施。
- 未經滑雪場許可,以銷售、促銷、廣告、招攬、營利或準備為目的的行為。即使是非商業性的促銷、廣告和招攬也是被禁止的。
- 威脅其他滑雪場使用者的身體、財產,幹擾滑雪場的運營,或損害信譽、肖像、名譽等的。
- 索賠要求
如果您因違反本條款和條件或滑雪場製定的其他規則或禁令而對滑雪場或其他滑雪場使用者造成損害,您必須立即賠償損失。此外,本公司對任何此類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若本公司對其他滑雪場使用者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本公司可要求違規滑雪場使用者支付全額賠償金額。請注意,本滑雪場的使用者或個人之間發生的傷害、竊盜等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不可抗力及免責聲明
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況,或因滑雪場電梯維護等情況,確定無法保證使用者的安全時,全部或部分滑雪場或電梯可能會被關閉。在此情況下,滑雪場不會向滑雪場使用者提供任何補償。此外,本公司對於因使用屬於下列項目的升降機或索道而造成的滑雪板、滑雪板、衣物或其他物品的遺失、損壞、污漬等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電梯等索道設施及各種設備的金屬因潤滑油(油脂、油等)而產生污垢或生鏽。
- 溫差、雪融化等自然現象造成的污垢等。
- 野生動物和自然環境產生的物品,例如鳥類和動物的糞便。
- 其他因索道設施特色而難以提前採取措施的項目。
- 專屬管轄權
當本滑雪場與滑雪場使用者發生糾紛時,以東京地方法院作為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 消除反社會勢力
《防止組織犯罪集團成員不正當行為法》(1992年3月1日實施)排除指定組織犯罪集團、指定組織犯罪集團成員、反社會組織、反社會組織成員等(嚴禁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和行動集團等成員及其成員使用該網站。 - 其他的
滑雪場的使用如有本使用條款未規定的其他事項,或對本使用條款產生任何疑問,滑雪場使用者應遵循本滑雪場的指示。如果您不遵守我們滑雪場工作人員或滑雪場巡邏人員的指示,我們將要求您當天停止使用我們的滑雪場。
2024年2月15日修訂